常州武进一起进入执行程序已有2年多的案件,法院至今没有执行。所查封的被执行人房地产也没有进行评估拍卖。这起案件是异地执行案件,原告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而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几乎没有因为查封受到影响。常州武进法院一位负责人直言,担心强制执行会给法院惹来麻烦。
违约的买卖
2009年9月,“甲型H1N1”流感处于高发期,安徽金牛药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药械公司)为了生产无纺布制作医用口罩,与常州三圆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三圆机械公司)签订无纺布机器设备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安徽金牛药械公司支付了50万元设备预付款给常州三圆机械公司,并约定2009年10月18日前将机械设备交到安徽金牛药械公司。
常州三圆机械公司收到后未履行交付,给安徽金牛药械公司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常州三圆机械公司也未退还金牛药械的预付款。安徽金牛药械公司多次催要无果,于2009年11月22日函告常州三圆机械公司,要求解除商品购销合同。
但是常州三圆机械公司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安徽金牛药械公司因遭受巨额利益损失,将常州三圆公司告上法庭。
安徽省颖东区人民法院判安徽金牛药械胜诉。之后,常州三圆机械公司的上诉被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法院:没有可供执行财产
常州三圆机械公司的一处房屋被查封,2012年7月,阜阳市颖东区法院委托常州市武进区法院执行。
2012年7月,武进区法院接收该案执行。
2013年3月,武进法院在执行进程告知书中告知安徽金牛药械公司,常州三圆机械房地产已执行查封。
至今,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已有2年多了,安徽金牛药械数次提出要求对查封的财产依法评估、拍卖。
武进区法院于2014年7月30日函告安徽金牛药械公司:“常州市三圆机械公司将涉及群案,公司债务500多万元。另查明被执行人常州三圆机械公司法人陆建伟及家庭成员6人居住在该公司内,无其他房产可住,本院认为该公司的厂房和土地不宜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估价和拍卖。现未能查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本院将依照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4年8月,安徽金牛药械公司代理律师对武进区法院的告知提出异议:“申请执行人要求查封的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即常州三圆机械的生产经营厂房,陆建伟及其家人不是被执行人,也不是查封财产权人,陆建伟及其家庭成员作为案外人居住在被执行人房产内、被查封的经营性房产内,是不能对抗执行的。即使把陆建伟及其家庭成员看作被执行人予以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武进区法院仍应依法将房产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遇障碍和考虑‘维稳’武进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申请执行人承诺为其提供的临时住房,房租可以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法院应本着“依法治国、司法先行”的政策理念,切实推进继续执行措施。”
据了解,法院目前没有对安徽金牛药械公司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法官:强制执行会惹来麻烦
武进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何国平接受了记者采访。何国平解释:陆建伟自己家的房子是危房,又面临拆迁,已经没办法住了,他们一家现在全部住在厂子里面。如果把厂卖掉大约可以卖300万元,但是三圆机械的债务有500万,80多笔债务。该厂房的土地又是集体土地,有个车间还是他姐夫造的,厂里没有什么财产,房子也不值钱。
“这些原因导致我们不能启动拍卖程序。本来我们都弄好了(启动强制执行),后来让我们局长签字,局长没签。三圆机械的债权人大都是陆建伟的亲戚,还有当地的老百姓。我们一拍卖,他们就会来法院闹,会惹来麻烦”,何国平如是说。
何国平介绍,三圆机械土地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不能拍卖。三圆机械房产已被查封,公司早就没有生产了。对付他家的人,黑道白道都不行,拘留他也没有用,没有钱,逼死他也不行,只能采取分期偿还,其他办法都不好使。
债权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未执行
安徽金牛药械公司法人牛某告诉记者:“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属于基本停产,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这与事实严重不符,这是法院糊弄我们的借口。其一,被执行人一直正常生产经营,期间,被执行人还用所得收入清偿了银行的全部借款;其二、除法院已查封的除外,被执行人还有可供执行的机器设备产品和生产设备等其他可执行财产。武进区法院说常州三圆公司涉及群案,债务500多万,如查明属实,法院应出具手续,我们可以申请被执行人破产,否则其他理由均不应阻止本案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资产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债义务,这不过是法院怠于执行的托辞而已!”。
记者实地查看了常州三圆机械厂的生产经营状况,记者看到,该公司有厂房两栋,里面都有工人在生产作业。该公司的销售也是正常的,法人陆建伟正在忙着经营管理公司,一位高管接待了记者暗访。这位高管详细介绍了他们公司的业务,并展示了他们的产品。
这位高管告诉记者:“我们的生产经营状况很好,订单很多......”
此事进展,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